一、拾得遺失物處理
1. 在飯店館內拾得之遺留物,可交由本飯店櫃檯,將由櫃檯填寫遺留物登記表。
2. 在飯店範圍外所有人不明之遺留物,由拾得人自行交由警察機關依法處理。

二、旅客遺落遺失物處理
1. 旅客於本飯店館內遺留物品時,可洽詢客服電話(05-227-5579),請求協助尋找。

三、遺失物認領
1. 旅客認領遺失物時須攜帶身分證件,證明其為遺留物之所有人並確切描述遺失物之外型特徵,以確認遺失人為遺失物之原失主,待確認完畢,請填寫「遺留物登記表」相關資料後簽收。
2. 若認領人非所有人本人,須持有認領人本人及所有人之身分證明文件,始得辦理遺留物領回手續。

四、注意事項
1. 本飯店依法令及相關規定處理遺留物,不負遺留物損害賠償及保管責任。